关于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离职协议中可以约定“自愿放弃”公司赔偿吗?
节约成本道路千万条,拖欠劳动报酬最不可取~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不固定期限合同,看一下连续三次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