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