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以下简称《规定》),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用人单位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协商形式,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