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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览,人力资源行业五月发了这些文件!

日期:2024-05-30

不知不觉五月已经快要过完啦!善世发现这个月可是发了不少文件哦~在我们做大盘点之前,先来对一些重要政策进行回顾一下吧!


黑龙江: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2024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2080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及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850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750元。

2、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9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及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7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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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G1xQm1zDz7r8Ka01sPqs9Q

河北省: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 

一、各级人社部门要成立由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劳动保障监察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处置投诉举报案件;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省厅电话:0311-12333),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要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和处置台账,并适时进行研判分析、提出整改要求。

二、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抓落实。用人单位要积极建章立制、制定休假计划,未制定带薪年休假计划的用人单位,要在5月份制定带薪年休假计划,建立报告备案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和职工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地处理休假和工作的关系,确保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三、职能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将落实带薪休假情况作为企业奖惩、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劳动用工书面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专查,处置不落实带薪休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休假权益

联合工会等相关组织或部门组成检查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突出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年度检查用人单位数达80%,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休假制度。

11月,各市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市属企事业单位,抽查县(市、区)未检查的企事业单位。

12月,省人社厅组成工作组对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冀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各市未检查的企事业单位,督促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

2025年1月上旬,各市报送2024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总结及涌现出的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1月下旬,省人社厅将2024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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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YW7__pFHz0TVQz-SuZ4SGg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院: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

5月8日起,企业人力资源风控可正式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

一、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

二、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参考案例,应当是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对类案审判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

三、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四、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的,可以将类似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作为本案裁判考量、理由参引,但不作为裁判依据。

五、规程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规程为准。

除了这些官方文件外,5月人力资源还发生了不少大事!

善世随后将会对此进行总结

请多多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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