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社保缴费人需要分别向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向税务部门缴费,存在“多头跑”“来回跑”的麻烦。
近日新规出台,申报和缴费两个社会保险事项统一在一个部门办理,是不是方便了很多呢?具体情况请往下看吧~
01
北京社保费缴纳流程调整,2024年1月1日施行
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原文链接: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182/202312/200f01b8adab4449a49fe9ade5defa7b.shtml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是什么?
将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实行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有什么变化?
-
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如实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本市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确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年自行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月自行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于每月8日至25日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实行后申报缴费有什么渠道?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02
全国多地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纳流程
自2023年12月1日起,全国新增8个省市区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纳流程,目前共有12个省市区已纳入调整范围。
涉及流程调整的地区有:
|
批次 |
调整时间 |
保险类型 |
|
第一批 |
2023年7月1日 |
浙江、江西、重庆、云南 |
|
第二批 |
2023年12月1日 |
上海、江苏、福建、山西、安徽、海南、广西、广东东莞 |
(一)社保费申报流程变化
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税务全责征收”,税务部门将全面接管社保费等级、申报、审核、征收、追欠等在内的全部工作。
善世提醒:
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继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
(二)涉及对象及保险类型
|
涉及对象 |
保险类型 |
|
|
用人单位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
1. 基本养老保险 2. 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3. 工伤保险费 4. 失业保险费 5. 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 |
|
灵活用工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三)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各地社保缴纳时间略有不同,以江苏和上海为例:
▶江苏
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申报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上海
-
用人单位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4日前缴纳,可选择批量扣缴或自行缴费。
-
如果逾期未缴纳,将影响公司员工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等人才业务相关的进程。这几项业务都对申办人在上海的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长、缴纳基数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出现漏缴、断缴等情况,需要重新累计社保和个税的时间,甚至导致无法成功申请落户。
▶其他地区
以所在地人社局、税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缴费渠道及实操
1、缴费渠道
-
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业务。
-
灵活就业人员:除上述渠道外,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APP和银行缴费。
2、申报缴纳实操
以广东东莞为例: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
链接: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流程
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点击【申报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到这里申报就完成了,需要扣费则点击立即扣款。
单位社保缴费登记
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文书事项管理】--【单位缴费登记】,填入红框内的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完成缴费登记。
单位清缴社保费
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费清缴】,会跳出已申报但未缴款的记录,此时则可以点击缴款进行扣费,缴款的方式有很多种,根据纳税人的便利程度自行选择缴款方式。
来源:本文综合各地人社局、 广东擎天出口退税、 莞家宝编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仅作分享用途。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