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社保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员工自行承担一部分的社会保险。那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人单位强制缴纳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善世集团整理了以下政策,为大家答疑解惑。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6月11日起正式执行。
政策原文链接:https://zfgjj.taiyuan.gov.cn/u/cms/site98/202305/111716597nyi.pdf
一、哪些行为属于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住房公积金相关行为违法:
(一)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手续;
(三)单位逾期不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逾期少缴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用人单位有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用人单位不/少缴住房公积金,员工应该怎么办?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可以现场到公积金中心执法部门或通过住房公积金 12329 客服热线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四、投诉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职工投诉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能证明被投诉单位违法事实成立的证据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明,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收入证据等证明材料。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投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经投诉人签名确认。
注意!投诉人提供材料、信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投诉。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fbgt/zwgk/zzqwj/202212/t20221230_2196178.html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中规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下限为5%,缴存比例上限为12%。
同时通知中明确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公积金中心反映和投诉。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依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依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近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原文链接: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_300587/_300696/325884822/index.html
《办法》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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