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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世分享:广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日期:2020-09-23

9月22日,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下称“新办法”)。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老办法相比,新办法的拥军优属措施更加优化,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合法享受抚恤优待。新办法鼓励在重要节日期间自行开展慰问活动,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业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新办法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规定广州市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各类服务平台开展拥军优属服务活动。广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每年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慰问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活动。广州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在每年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自行开展慰问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活动。

新办法适当扩大了优先礼遇措施。 新办法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铁路(含高铁)、公路、航空、港口、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随同上述对象出行的家属,专设窗口或者优先提供服务。

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自然风景区对前来游览参观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本市户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证免购门票。

新办法还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可以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招录聘用退役军人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就业补助资金。

支持退役军人通过中高职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教育等途径提升学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