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筹集方面,长护险资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按比例承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在管理方面,长护险基金按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明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原试点继续保留,重点联系省份不再新增试点城市,其他省份每省新增1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两批试点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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