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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最新消息!新增长护险!| 善世政策汇编

日期:2020-05-14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有着“社保第六险”之称的长期护理险试点方案开启加速。

5月6日,国家医保局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新版《征求意见稿》对有关长护险制度的工作目标、基本政策、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并明确长护险将作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之后的第六个社保独立险种。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在参保人员方面名额度,长护险试点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在资金筹集方面,长护险资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按比例承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在管理方面,长护险基金按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明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征求意见稿》明确,力争在2025年前基本形成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

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除对上述长护保险的关键问题给出指导意见外,文件还提出将长护试点从15城扩展为每省1城。

原试点继续保留,重点联系省份不再新增试点城市,其他省份每省新增1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两批试点名单如下:

原试点城市
新增试点城市
河北省承德市
北京市石景山区
吉林省长春市
天津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山西省晋城市
上海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
辽宁省盘锦市
浙江省宁波市
福建省福州市
安徽省安庆市
河南省开封市
江西省上饶市
湖南省湘潭市
山东省青岛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湖北省荆门市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广东省广州市
云南省昆明市
重庆市
陕西省汉中市
四川省成都市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吉林和山东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已开展试点的城市

信息 | 文本内容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著作权归属原作者。如有疑问,请询问后台。